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7日、3月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7日、3月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之外,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