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6日、2月27日、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风险提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6日、2月27日、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496.21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17.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23.76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2.6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注意到近期市场对光通信行业光纤光缆产品供需和价格波动等方面关注度较高。当前全球光纤光缆行业市场环境正常,部分产品单价波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结合未来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6日、2月27日、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