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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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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2026-01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已披露信息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鲁中投资重组事宜的进展公告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即不超过199,084,233股),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国际”)及国药国际全资子公司国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山东耀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耀新”)拟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其中:国药国际拟认购156,007,310股,山东耀新拟认购43,076,923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25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80%。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国药国际及山东耀新将合计持有公司199,084,233股股份,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3.0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鲁中投资变更为国药国际,实际控制人由沂源县财政局变更为国药集团,最终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国药国际转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2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山东耀新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定向增发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文件、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21号)。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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