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公司总经理巩报贤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财祥先生、副总经理屈靖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娟娟女士、副总经理朱庆国先生、副总经理王加强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换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李宸珂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