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2月0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业务调整适用于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 2026年02月06日起,本基金A类和B类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2月6日起,调整旗下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722)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调整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2月6日起,调整旗下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213)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调整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2、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