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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6 |
|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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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47,899,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3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转为高管锁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0号)核准同意,公司向周劲松先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99,15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二)总股本变动及限售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A股股份总数由403,200,000股增加至451,099,15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5,137,840 股(含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5,961,319股。 2、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1,099,159股减少至451,069,159股。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1,069,159股减至450,969,159股。 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0,969,159股减至450,919,159股。 5、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0,919,159股减至450,894,159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0,894,15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2,833,864股(含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8%,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08,060,295股,占总股本的68.3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7,899,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3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周劲松先生,周劲松先生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相关承诺情况 ■ ■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承诺情况 ■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后追加的承诺 周劲松先生于2023年9月12日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内容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该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 (四)承诺履行及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周劲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7,899,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备注:①周劲松先生质押股份数为33,770,000股。 ②周劲松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劲仔食品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应履行的上述相关承诺事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劲仔食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劲仔食品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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