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9,990万元参与设立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专项投资基金”),约占基金募集规模的49.99%,并担任有限合伙人。该专项投资基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受让取得H3C Technologies Co.,Limited(以下简称“新华三”)部分股权,以新华三的股权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情况通知函》,专项投资基金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实际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 ■ 注:原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一一合肥华芯启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将其在专项投资基金的出资份额分别转让给中金接续元亨(郑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渝富数智经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重庆渝富高精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与中金接续元亨(郑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渝富数智经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重庆渝富高精尖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全体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备查文件: 《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情况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