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陈高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东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华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附件: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晓霞女士:出生于1972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至2002年7月任职于合肥市通用铸造厂;200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于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75,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陆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其通过持有安陆合伙21.92%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于晓霞女士直接或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29,019,353股,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2%。于晓霞女士、于晓娟女士和于洪波先生为兄弟姐妹关系,且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传华先生:出生于1972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8年至2009年任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助理;2009年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长。
  王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王传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传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晓娟女士:出生于1974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2002年7月任职于合肥市三联集团;200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晓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31,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其通过持有安陆合伙0.16%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于晓娟女士直接或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20,543,515股,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于晓娟女士、于晓霞女士和于洪波先生为兄弟姐妹关系,且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洪波先生:出生于1977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于洪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31,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于洪波先生、于晓霞女士和于晓娟女士为兄弟姐妹关系,且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洪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颖哲先生:出生于1971年7月,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教师;1999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中兴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至2023年3月历任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常务副总经理、CEO、总经理、执行董事长、董事长、专家顾问、美国McWo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副总裁;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王颖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王颖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颖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高才先生:出生于1975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2007年在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博士后;201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任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高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高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程永文先生:出生于197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6年7月至2004年4月,任安徽化工研究院分析员;2004年5月至2009年8月,任合肥学院(现合肥大学)讲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合肥大学副教授;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从事国元证券博士后工作站量化投资策略研究;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程永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程永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乔祥国先生:出生于197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起先后在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北京炬原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4年至今,为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乔祥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乔祥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现有闲
  置资金情况并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
  3、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投资方式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61万股的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能够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2025年7月15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7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49.61万股的1.30%。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3日为授予日,以11.1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17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9月26日。
  7、2025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为2025年9月26日。
  8、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一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4,226,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
  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公式: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1.18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额为0.11元/股。
  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11.18-0.11=11.07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资金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134,226,057股减少为134,126,05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3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根据《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4,226,057股减少为134,126,057股,公司注册资本134,226,057元减少为134,126,05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21日工作日 9:00-17:00
  3、联系人:陈陈
  4、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5、电子邮箱:securities@jlhoe.com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陈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迎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附件: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迎先生:出生于1984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人力市场技术等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陈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安陆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陆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其通过持有安陆合伙9.60%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陈迎先生直接或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780,000股,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陈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00、2.00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对议案2.00进行表决。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传真或信函应在2026年2月13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0”。
  2、投票简称为“劲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