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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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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6-0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长缨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长缨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且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杨长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64号)。根据上述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杨长缨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杨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自2026年2月2日起生效,且根据本公司2025年6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自同日起,杨女士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杨长缨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欢迎杨长缨女士加入董事会。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附件: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声明
  本人受聘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符合《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将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并愿承担因不实声明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杨长缨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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