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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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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5年第四季度(10-12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由于统计口径等原因可能导致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以下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截至2025年12月末的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可能导致以下数据与经审计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最终以经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
  1、2015年12月,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14.22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该PPP项目由8个子项目组成,合作期为1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即每个子项目自项目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项目运维期8年(即每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截至本报告期末,该PPP项目累计投入116,191.44万元,8个子项目基本完成施工,陆续进入竣工结算阶段。项目实施机构是当地政府,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2、2021年7月,公司与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28,947.06万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工期为365日历天,本项目按照既定进度计划推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45.53万元,已收到回款合计32,850.53万元。发包方属于连云港市属企业,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3、2023年10月,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及河南省豫资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的中标单位,2024年各方签订关于《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同》,公司涉及的合同金额为94,946.8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679.10万元,已收到回款合计55,201.03万元。项目发包方为政府平台,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4、202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方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联合体签约合同金额为313,698.49万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工期为670日历天,2025年6月各方签订《补充协议》,本项目按照既定进度计划推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119.85万元,已收到回款合计43,553.77万元。该项目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发包方属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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