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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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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选聘事宜。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度,公司深耕经营管理核心工作,持续夯实经营韧性、提升抗风险能力,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向好,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较好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战略落地部署,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动收入规模持续稳健增长,规模效应进一步释放;客户结构与产品结构的进一步双向优化,同时公司成立专项小组推进降本增效,毛利率稳步提升;期间费用管理层面,在保障研发、市场开拓投入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费用精细化管理及汇率风险管理,实现净利润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开展岗位梳理与人才盘点,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及核心业务流程,加快数字化建设步伐,实现组织效能迭代升级,有效激活组织内生动力、实现运营效率整体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审计工作人员变动和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原因,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根据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及经营管理实际,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所因审计工作人员变动和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原因,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向公司提出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拟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2人。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3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5.4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32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16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行业。审计收费2.20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明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4家,具体情况如下:
  ■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7家。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拟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任职中兴华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权责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立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所因审计工作人员变动和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原因,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向公司提出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根据整体审计工作及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所,并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整体审计工作及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所、中兴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中兴华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聘期1年。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1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6年2月10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2”,投票简称为“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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