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彭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彭震先生、副总经理刘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4,1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8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0%)。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临时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4.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内不减持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相关减持主体未曾出具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相关减持主体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上述股东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股份变动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