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7,580.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20,5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15,006.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94.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52.77万元。
  (二)每股收益:-1.0329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同比扩大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去年同期收缩对半导体引线框架业务的投资,放弃对池州昀钐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优先增资权及实际控制权,确认非经常性损益5,017.84万元。(2)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受营销策略调整、基于客户信用进行订单优化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效益不及预期。
  2026年度,公司将依托在光学精密电子零部件领域的竞争优势,加速推进CMI(芯片插入集成)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并积极探索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兴领域的市场应用,为公司消费电子业务下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伴随电子陶瓷业务产能提升,公司MLCC(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和DPC(直接镀铜陶瓷基板)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将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昀冢科技”)控股子公司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昀冢”或“标的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方,公司及其他池州昀冢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宾先生拟出资4,41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898.6013万元,增资价格为2.32元对应1元注册资本。新引入投资方增资资金来自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资款将用于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以下简称“MLCC”)业务发展。
  ● 公司及其他池州昀冢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池州昀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中增资方王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宾先生、翁莹女士均回避表决。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的后续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池州昀冢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波动或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池州昀冢业务发展情况,为聚焦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的研发及生产,池州昀冢拟进一步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方。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池州昀冢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方,公司及其他池州昀冢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拟对标的公司按照9.31亿元人民币的投前估值进行增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宾先生拟出资4,41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898.6013万元,增资价格为2.32元对应1元注册资本。新引入投资方增资资金来自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资款将用于MLCC业务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池州昀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中增资方王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王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系公司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自然人名称:王宾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近三年就职单位及职务:担任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担任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池州昀海陶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担任苏州昀钐精密冲压有限公司董事;担任苏州昀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苏州昀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苏州昀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苏州昀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苏州昀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池州昀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池州昀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王宾先生除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及无偿为公司提供借款外,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放弃优先认购权”交易类型,交易标的为池州昀冢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WG7JK0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乐山路以西汉江路以北地块
  5、法定代表人:王宾
  6、注册资本:37,455.3999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12/2
  8、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配件、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元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机电设备、五金机电、金属材料、模具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工艺品、生活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自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州昀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林森、林熹昊、高俊、贾方、深圳市有天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拟合计向池州昀冢增资6,100万元,该增资事项尚未完成交割。池州昀冢股权结构最终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池州昀冢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及2025年9月30日/2025年1月至9月的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权属情况说明
  池州昀冢产权清晰,不存在限制本次交易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2、放弃优先增资权说明
  公司及其他池州昀冢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事项的优先认购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综合考虑标的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技术实力、市场定位、核心团队实力、未来发展前景等,经与投资方友好协商,同意池州昀冢投前估值为人民币9.31亿元人民币,增资方以人民币2.32元对应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及标的公司池州昀冢拟与王宾先生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王宾(以下简称“投资方”)
  乙方: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资相关事项
  1、经各方最终确认:标的公司的估值为(投前)9.31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轮增资估值”)。
  2、根据协议条款并在遵守协议条件的前提下,各方同意:
  (1)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的此轮增资款用于与公司主业相关的生产设备及耗材购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应决策机构决议批准的其他用途。
  (2)本轮增资款付款后,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应当无条件配合完成本轮增资有关的事宜,包括出具股东名册、形成章程修正案、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
  (3)自股权交割日起,标的公司以前全部年度形成的全部所有者权益由各股东(包括投资方)按股权交割日确定的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
  (4)投资方在本轮增资付款前享有最终确认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是否满足本次交易先决条件及要求的决定权。经确认不符合先决条件及要求后,投资方有权选择放弃本轮增资有关的交易事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主体资格及资金来源
  投资方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完全以其合法取得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完成本轮增资。
  (2)授权与批准
  投资方拥有合法订立和签署本协议及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权利和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投资方构成有效、具有约束力及可以执行的义务。
  (3)不冲突
  投资方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a) 投资方的章程或其它组织性文件;b) 适用于投资方的任何判决、命令或投资方须遵从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规定;或c) 投资方作为签约方的任何文件或协议,或对投资方本身和其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或协议。
  (三)付款及交割后安排
  1、各方同意,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且已满足先决条件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应缴付的本轮增资款缴付至标的公司的收款账户。
  2、自投资方缴付完毕各期本轮增资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应向投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池州昀冢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方事项中,增资方王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公司关联方,其作为MLCC项目的关键统筹人员,全权主导项目战略落地、资源整合与运营管理,是该项目成功推进的核心保障,其参与本次增资扩股,将与各方共担发展责任、共享成长价值。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方,将进一步优化池州昀冢的资本结构,亦将充实现金流、增厚净资产,有利于推动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的研发及生产,促进其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增资扩股后,池州昀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对池州昀冢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宾先生、翁莹女士均回避表决。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的后续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池州昀冢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波动或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1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办公楼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
  至2026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或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宾、苏州昀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昀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昀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昀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2月6日,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办公楼2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务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512-36831116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