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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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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26-001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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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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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6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5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4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4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5亿元、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5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5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06)、《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07)及《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5-012)。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分别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序,公司2025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而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1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6.83亿元。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担保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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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均为法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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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截至2025年度尚在有效期内的授信担保协议,包括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银行等签署的《财务公司授信合同》《盛骏投资公司授信合同》《融资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其余合同主要条款概述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5-035)。
  (二)全资子公司履约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截至2025年度尚在有效期内的履约担保协议,包括与道达尔乌干达B.V.公司、境外国家石油公司等签署的《中原乌干达钻井项目以及下套(油)管和打捞服务项目合同》《乌干达阿尔伯特湖盆地Tilenga区块开发EPSCC项目合同》《阿尔及利亚索纳塔克钻井局4部钻机项目合同》《阿尔及利亚国勘GSS联合体修井项目合同》《母公司担保协议》《伊拉克拉塔维油区二期井场及井间管线项目合同》等,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约方)就伊拉克拉塔维油区二期井场及井间管线项目提供母公司担保: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担保方式:履约担保
  担保期限:7年
  担保金额:3.59亿美元
  反担保情况:无
  其余合同主要条款概述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三)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同意继续在2025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延续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作为受益人)于2022年6月17日订立的担保协议项下履约担保事项。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于2022年6月17日就本公司提供的合营公司履约担保出具了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反担保事项持续有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有利于为公司业务,尤其是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墨西哥DS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与DIAVAZ成立之合营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开发业务,负责墨西哥EBANO油田的开发、生产及维护。本公司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是为了满足EBANO油田开发、生产及维护的项目需要,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并促进本公司在墨西哥业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国际市场的规模。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5亿元、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025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及履约担保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83.72亿元及人民币103.79亿元,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余额为2.75亿美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本公司股东会所相应批准之相关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约为人民币306.83亿元,本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附件: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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