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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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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6-00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马红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红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马红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32,197,400股减少至29,331,00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15.00%(公司总股本195,539,347股,其中:A股195,21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马红富先生于2026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持股比例从16.47%减少至15.94%,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1月14日,公司收到马红富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马红富先生于2026年1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4,400股,1月12日至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0,600股,合计减持1,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持股比例减少至15.00%,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红富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1003 (二)权益变动方式与数量 1.2022年8月30日,公司注销34,800,653股已接纳回购H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32,381,032股(其中A股197,251,032股,H股35,130,000股)变更为197,580,379股(其中A股197,251,032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13.86%变为16.30%,被动增加2.44%。 2.2022年10月13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1名已退休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81,688股,公司总股本由197,580,379股(其中:A股197,251,032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变更为196,698,691股(其中:A股196,369,344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16.30%变为16.37%,被动增加0.07%。 3.2023年6月6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1名已退休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48,104股,公司总股本由196,698,691股(其中:A股196,369,344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变更为195,539,347股(其中:A股195,21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16.37%变为16.47%,被动增加0.1%。 4.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持股比例从16.47%减少至15.94%。 5.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公司接纳回购H股股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减持等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2026年1月7日至1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持股比例从15.94%减少至15.00%。 ■ (三)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情况说明 1.马红富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马红富先生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马红富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6-00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情况 出席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11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103,395,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113%。(公司总股本195,539,34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955,304股,下同) 通过现场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102,943,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776%。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A股股份102,943,365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68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7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共计208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452,3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33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霍吉栋律师、田哲元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与股东代表一同担任计票员和监票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A股股东同意103,344,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59%;反对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5%;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A股股东同意30,6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253%;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41%;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6%。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72,681,765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霍吉栋、田哲元律师作为会议的见证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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