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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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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3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亮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5人,代表股份146,013,0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70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9,269,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51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68人,代表股份6,743,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9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572人,代表股份6,866,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7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238,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547%;反对407,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69%;弃权2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3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547%;反对407,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69%;弃权2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4%。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192,1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8%;反对620,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0%;弃权2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45,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453%;反对620,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75%;弃权2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7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231,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0%;反对524,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0%;弃权2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85,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235%;反对524,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6%;弃权2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9%。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晓会、李雅玲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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