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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订造六艘3,000TEU型集装箱船的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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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06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订造六艘3,000TEU型集装箱船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资产与舟山重工签订合计六份造船协议订造六艘3,000TEU型集装箱船,以每艘合同造价人民币3.3亿元的价格合计订造六艘集装箱船,本次交易的总价为人民币19.8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3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或“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远资产”或“买方”)向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简称“舟山重工”、“卖方”或“建造商”)订造合计六艘3,000TEU新型宽体常规燃料动力集装箱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日,买方与卖方签订合计六份造船协议,以每艘人民币3.3亿元的价格合计订造六艘3,000TEU新型宽体常规燃料动力集装箱船(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9.8亿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尚需履行的合规审议程序 由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舟山重工为中国远洋海运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舟山重工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连同本次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同的、未履行过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7976151405 成立时间:2007年1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龙山西浪咀 法定代表人:李明昕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改装;船舶销售;船舶设计;船舶租赁;船舶拖带服务;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出租;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关系外,本集团与舟山重工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运行。舟山重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六艘3,000TEU新型宽体常规燃料动力集装箱船。本集团已向舟山重工及其余三家船厂询价。根据本集团对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的要求,经综合评价,舟山重工较其他船厂提供的交付期最早,且可提供全部2028年交船的船位,价格具备优势。 本次交易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磋商厘定,交易价格符合双方认可的新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本公司的要求。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签约时间:2026年1月13日 2、协议双方: 买方:中远资产或其指定主体(指中远资产全资附属单船公司) 卖方:舟山重工 3、协议数量、标的:买方与卖方签订六份造船协议,合计订造六艘3,000TEU新型宽体常规燃料动力集装箱船。 4、合同造价:每艘船造价为人民币3.3亿元,以人民币支付。 5、付款期限:按照造船协议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分五期支付。 6、交船时间:计划于2028年6月至12月期间陆续交付,但受限于每份造船协议中约定的延迟交付安排。 7、延迟交付情况的价格调整:在延迟交付情况下,应从第五期款项中扣除违约赔偿金(具体金额应按照造船协议原订交船日期起计的延误程度进行评估,每艘船的违约赔偿金上限约为人民币1,350万元)。 8、技术规格违约情况的价格调整:若船舶未能符合造船协议约定的技术规格(如相关船舶的速度、燃油消耗过多、载重吨位或集装箱容量不足协议约定的标准等),应从第五期款项中扣除违约赔偿金(具体金额应按照与造船协议约定的相关技术规格的偏差程度进行评估,每艘船的违约赔偿金上限约为人民币1,249.5万元)。第五期款项应以净额(即扣除应付的上述延迟交付及技术规格违约等违约赔偿金(如有)后)支付。 9、终止协议后的款项退回:买方根据造船协议特定条款(如延迟交付期延长等)终止造船协议的,建造商须以人民币向买方退回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有关利息。 10、协议的修订或变更: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及方案,可于造船协议签署日期后的任何时间经相关各方书面同意进行修订和/或变更,前提是相关建造商合理判断该修订和/或变更或两者叠加均不会对其作出的其他承诺产生不利影响,且相关买方与相关建造商就有关造船协议的价格、有关船舶的交付时间及其他条款根据协议约定进行相应调整(如有)。 11、协议生效条件:该造船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署生效。 (二)资金来源 本集团预期在每艘船舶交付前为每艘船舶不超过60%的交易对价安排如外部债务融资及/或银行借款等融资,交易对价余额将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假如未能作出上述融资安排,则每艘船舶的交易对价将全部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预计内部资源足以满足。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本集团稳步提升船队运力规模、实现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符合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全球化发展战略。本次订造的3,000TEU新型宽体船交付后,计划投入国际区域支线运营,可为相关航线提供稳定的运力保障,降低船舶成本;有利于本集团提升在相关区域市场的客户服务能力,发挥双品牌核心竞争优势,为实现在新兴市场、区域市场和第三国市场的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本次交易存在包括融资风险及航运市场波动在内的潜在风险,但鉴于本集团近年的现金流及债务水平,本集团对船舶的战略性部署,未来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延长或终止部分本集团船舶租赁以调整运力,本次交易所涉相关风险合理可控,且本次交易所产生的风险水平较与独立第三方造船厂进行交易所产生的风险相若。 本次交易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亦不会因造船协议本身对本集团的盈利造成直接重大影响。本次订造船舶交付后,预计该等船舶将投入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从而产生收入,并提升本集团的运营效率和能力、促进本集团商业发展,继而进一步为本集团长远盈利基础作出贡献。 六、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万敏、张峰、陶卫东、朱涛、徐飞攀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中远海控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0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订造十二艘18,000TEU型集装箱船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1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资产与江南船厂、中船贸易签订合计十二份造船协议订造十二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每艘合同造价人民币13.99亿元,本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67.88亿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应当披露的交易,但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交易,为使A股投资者同步掌握相关信息,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本自愿性公告。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3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或“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远资产”或“买方”)向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南船厂”或“建造商”)、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中船贸易”,与江南船厂合称“卖方”)订造合计十二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日,买方与卖方签订合计十二份造船协议订造十二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简称“本次交易”),每艘合同造价人民币13.99亿元,本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67.88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应当披露的交易,但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交易,为使A股投资者同步掌握相关信息,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本自愿性公告。本次交易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卖方为江南船厂和中船贸易。 (一)江南船厂 企业名称: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43124 成立时间:1990年7月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法定代表人:林鸥 注册资本:人民币925,830.301万元整 主营业务:军工产品、船舶设计、开发、修造、技术转让、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结构制造,金属材料,货物装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 (二)中船贸易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027Q 成立时间:1983年2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洪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新能源设备的研发、设计、租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对外修船、拆船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本集团与江南船厂、中船贸易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运行,江南船厂、中船贸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十二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本集团已向江南船厂及其余两家船厂询价。根据本集团对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的要求,经综合评价,江南船厂较其他船厂能更早交付,更符合本集团战略规划,江南船厂的技术能力及配套更能满足本集团船舶的技术参数需求,且江南船厂的价格于各询价船厂的报价中处于中位数水平,但仍与最低报价相若,具有综合优势。 本次交易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磋商厘定,交易价格符合双方认可的新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本集团的要求。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签约时间:2026年1月13日 2、协议双方: 买方:中远资产或其指定主体(指中远资产全资附属单船公司) 卖方:江南船厂、中船贸易 3、协议数量、标的: 买方与卖方签订合计十二份造船协议,合计订造十二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 4、合同造价:每艘船造价为人民币13.99亿元,以人民币支付。 5、付款期限:按照造船协议约定的船舶建造进度分六期支付,第一期至第五期将合计支付造价的50%,第六期支付50%。 6、交船时间:预期将于2028年至2029年之间进行交付,但受限于每份造船协议中约定的延迟交付安排。 7、延迟交付情况的价格调整:在延迟交付情况下,应从第六期款项中扣除违约赔偿金(具体金额应按照造船协议原订交船日期起计的延误程度进行评估,每艘船的违约赔偿金上限约为人民币5,868万元)。 8、技术规格违约情况的价格调整:若船舶未能符合造船协议约定的技术规格(如相关船舶的速度、燃油消耗过多、载重吨位或集装箱容量不足协议约定的标准等),应从第六期款项中扣除违约赔偿金(具体金额应按照与造船协议约定的相关技术规格的偏差程度进行评估,每艘船的违约赔偿金上限约为人民币5,105万元)。因此,第六期款项应以净额(即扣除应付的上述延迟交付及技术规格违约等违约赔偿金(如有)后)支付。 9、终止协议后的款项退回:买方根据造船协议特定条款(如延迟交付期延长等)终止造船协议的,卖方须以人民币向买方退回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有关利息。 10、协议的修订或变更: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及计划,可于造船协议签署日期后的任何时间经相关各方书面同意进行修订和/或变更,前提是相关建造商合理判断该修订和/或变更或两者叠加均不会对其作出的其他承诺产生不利影响,且买方同意就有关造船协议的价格、有关船舶的交付时间及其他条款的调整(如有)。 11、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正式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二)资金来源 本集团预期在每艘船舶交付前为每艘船舶不超过60%的交易对价安排如外部债务融资及/或银行借款等融资,交易对价余额将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假如未能作出上述融资安排,则每艘船舶的交易对价将全部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预计内部资源足以满足。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本集团稳步提升船队运力规模、实现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符合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全球化发展战略。本次订造船舶交付后,计划投入东西流向主干航线运营,以提升相关航线服务品质,优化相关航线成本结构,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传统干线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综合考虑环保、成本、技术、全球基础设施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本次订造船舶将搭载绿色燃料技术(LNG双燃料发动机),体现了本集团对全球节能减排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践行。公司通过探索多元化的新能源路径,持续深化对绿色燃料及相关技术的应用探索,有助于双品牌保持绿色船队发展的均衡性和灵活性。同时,本次订造船舶可逐步替换老旧船舶,将有助于优化本集团的船队结构。单船平均集装箱箱位增加将有效降低单箱成本,提升规模经济效益。 本次交易存在包括融资风险及航运市场波动在内的潜在风险,但鉴于本集团近年的现金流及债务水平,本集团对船舶的战略性部署,未来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延长或终止部分本集团船舶租赁以调整运力,本次交易所涉相关风险合理可控。 本次交易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造船协议本身对本集团的盈利造成直接重大影响。本次订造船舶交付后,预计该等船舶将投入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从而产生收入,并提升本集团的运营效率和能力、促进本集团商业发展,继而进一步为本集团长远盈利基础作出贡献。 六、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6-004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张峰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附属公司订造12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新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订造十二艘18000TEU型集装箱船的自愿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附属公司订造6艘3000TEU型新船项目的议案 本审议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万敏、张峰、陶卫东、朱涛、徐飞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详见《关于订造六艘3000TEU型集装箱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中远海控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肖俊光先生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等职务;同意聘任钱明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即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钱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议审议。 三、报备文件 1、中远海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远海控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相关议案的书面证明文件; 3、中远海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的书面证明文件; 4、中远海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的书面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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