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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01 债券代码:133759、133782 债券简称: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波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的职务。杨波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波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不存在意见分歧。杨波先生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为杨波先生在担任副总裁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聘任董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简历附后)。聘任副总裁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董钢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董钢先生简历 董钢先生:男,汉族,1977年出生,持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三九企业集团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现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截至目前,董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02 债券代码:133759、133782 债券简称: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镇佳域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立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出资不超过2亿元与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 (二)2020年7月27日,桐乡市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镇佳域基金”)完成工商注册,规模为5亿元,其中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投资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亿元,云享乌镇(桐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享乌镇”)与桐乡市金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出资1亿元,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500万元,桐乡市乌镇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镇昆域”)作为普通合伙人(同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委托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投资”)担任管理人。2020年9月28日,乌镇佳域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乌镇佳域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退出期。乌镇佳域基金全体合伙人已按比例全额实缴出资5亿元。 (三)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康佳投资控股在经营期限不变且管理费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对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由4年延长至5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延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6)。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乌镇佳域基金累计支付投资款2.74亿元,支付管理费、中介服务费等各项费用0.44亿元,剩余货币资金1.98亿元。 (四)因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结束,经各合伙人共同商议,拟对剩余未投资款实施同比例减资,具体为将乌镇佳域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从50,000万元减少至32,500万元,其中康佳投资控股对乌镇佳域基金的认缴出资金额将由20,000万元减少至13,000万元,康佳投资控股在乌镇佳域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为40%不变,本次减资不影响乌镇佳域基金的存续期限、投资范围及其他核心条款。 (五)乌镇佳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华侨城文化母基金是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规则,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6年7月前仍为关联方,因此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乌镇佳域基金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六)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减资的议案》,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七)乌镇佳域基金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有限合伙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华侨城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8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MJKX9H。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机关核准为准)。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203。 华侨城文化母基金的合伙份额结构为深圳华侨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1.9461%份额;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7.8091%份额;深圳华侨城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448%份额。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与康佳投资控股已于2025年7月9日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与其他参与设立乌镇佳域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侨城文化母基金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591.83万元,净资产为22,290.88万元,净利润为-5,690.7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212.11万元,净资产为19,912.11万元,净利润为151.70万元。 华侨城文化母基金是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规则,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6年7月前仍为关联方,因此华侨城文化母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乌镇佳域基金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基金的减资情况 因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结束,经各合伙人共同商议,拟对剩余未投资款实施同比例减资,具体为将乌镇佳域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从50,000万元减少至32,500万元,其中康佳投资控股对乌镇佳域基金的认缴出资金额将由20,000万元减少至13,000万元,本次减资不影响乌镇佳域基金的存续期限、投资范围及其他核心条款。 本次减资后,乌镇佳域基金各合伙人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乌镇佳域基金主要的经营模式为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并通过分红或退出获取收益。截至目前,乌镇佳域基金累计投资7个项目,均未退出,在投金额合计2.74亿元,后续基金管理人将尽快完成已投资项目的退出,以获取收益。 本次减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减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及物业费、租金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华侨城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03 债券代码:133759、133782 债券简称: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 展期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满足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9829%的参股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促进毅康科技的经营发展,实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股权保值增值,经与毅康科技其他股东协商,对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的233,116,949.03元财务资助,公司拟与其他股东同步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展期至2026年12月20日,年化利率不低于4%。对于2025年应收毅康科技的财务资助利息,在毅康科技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减免的前提下,公司拟按持股比例进行部分减免。对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全额担保,公司拟将持有的毅康科技24.9829%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山东高速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额度不高于2.5亿元,期限为1年,并申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5亿元额度内,逐笔对实际发生的质押担保进行审批,实施股权质押担保后,公司将逐步收回为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存量信用担保。 2、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目前,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8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53%。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康宇宏投资有限公司、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毅康科技提供的约1.29亿元、1.88亿元、1.96亿元、3.95亿元和2.3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康宇宏投资有限公司和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继续开发土地以及诉讼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公司的债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7)、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1)和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9)、《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除上述以外,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4、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5,91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9.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59,583.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383.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4%。 一、概述 (一)现状概况 毅康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毅康科技24.9829%的股权,山东高速持有毅康科技51.0000%的股权,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4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毅康科技24.0172%的股权。 为解决毅康科技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公司按持股比例与毅康科技其他股东同步向毅康科技提供了股东借款和信用担保,由于毅康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构成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财务资助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提供不超过4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5.5%且不超过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截至目前,公司对毅康科技的财务资助本金为233,116,949.03元,2025年应收利息为1,418.13万元。2025年12月20日,公司对毅康科技的股东借款合同期满,但由于公司对股东借款的展期及利率调整方案尚未确定,且毅康科技尚未还款,导致逾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2、信用担保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提供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5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截至2025年底,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毅康科技提供的信用担保余额为1.04亿元。 (二)交易方案 为满足毅康科技运营资金需求,促进毅康科技的经营发展,实现公司所持股权保值增值,经与毅康科技其他股东协商,交易方案如下: 1、对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的233,116,949.03元财务资助,公司拟与其他股东同步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展期至2026年12月20日,年化利率不低于4%。 2、对于2025年应收毅康科技的财务资助利息,在毅康科技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减免的前提下,公司拟按持股比例进行部分减免。 3、对于山东高速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全额担保,公司拟将持有的毅康科技24.9829%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山东高速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额度不高于2.5亿元,期限为1年,并申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5亿元额度内,逐笔对实际发生的质押担保进行审批,实施股权质押担保后,公司将逐步收回为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存量信用担保。 (三)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将提供给毅康科技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毅康科技运营资金需求,促进毅康科技的经营发展,实现公司所持股权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对毅康科技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及股权质押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90618800Q。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23号毅康科技环保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王绍磊。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木种植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木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直饮水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毅康科技的股权结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0000%,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9829%,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7663%,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6737%,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2154%,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0.3618%。 毅康科技控股股东山东高速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丰清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家企业为毅康科技员工及其他小股东的持股平台。上述毅康科技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情况 毅康科技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2025年1-11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了233,116,949.03元股东借款。2025年12月20日,公司对毅康科技的股东借款合同期满,但由于公司对股东借款的展期及利率调整方案尚未确定,且毅康科技尚未还款,导致逾期。 (五)毅康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3134717K。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法定代表人:傅柏先。注册资本:483,457.0825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山东高速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山东高速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东高速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 (三)财务情况 山东高速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中所涉及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展期及利息减免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展期对象:毅康科技。 2、财务资助展期金额:对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的233,116,949.03元财务资助,公司拟与其他股东同步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进行展期。 3、财务资助展期期限:展期至2026年12月20日。 4、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不低于4%。 5、利息减免方案:对于2025年应收毅康科技的财务资助利息,在毅康科技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减免的前提下,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减免1,000万元。 (二)质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对于山东高速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全额担保,公司拟将持有的毅康科技24.9829%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山东高速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额度不高于2.5亿元,期限为1年。该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质押担保事项尚未发生,协议亦未签署,公司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5亿元额度内,逐笔对实际发生的质押担保进行审批,实施股权质押担保后,公司将逐步收回为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存量信用担保。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首先,毅康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其控股股东山东高速拟对毅康科技的外部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可促进毅康科技经营发展,预计在山东高速的支持下毅康科技公司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其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及利息减免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毅康科技的其他股东将同步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及利息减免。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及利息减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与毅康科技其他股东协商后,公司拟对毅康科技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及股权质押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毅康科技运营资金需求,促进毅康科技的经营发展,实现公司所持股权保值增值,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毅康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其控股股东山东高速拟对毅康科技的外部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可促进毅康科技经营发展,预计在山东高速的支持下毅康科技公司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与其他股东积极沟通,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收回向毅康科技提供的财务资助和信用担保。毅康科技的其他股东将与公司同步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及利息减免。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及股权质押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及股权质押担保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目前,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8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53%。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康宇宏投资有限公司、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毅康科技提供的约1.29亿元、1.88亿元、1.96亿元、3.95亿元和2.3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推动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康宇宏投资有限公司和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继续开发土地以及诉讼等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公司的债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2024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7)、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1)和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9)、《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除上述以外,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5,91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9.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59,583.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383.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4%。 九、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04 债券代码:133759、133782 债券简称: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邬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钢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聘任董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聘任副总裁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副总裁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减资的议案》。 因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乌镇佳域基金”)投资期结束,会议决定对乌镇佳域基金剩余未投资款实施同比例减资,具体为将乌镇佳域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从50,000万元减少至32,5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乌镇佳域基金的认缴出资金额将由20,000万元减少至13,000万元,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乌镇佳域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为40%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乌镇佳域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运营资金需求,促进毅康科技的经营发展,实现公司所持股权保值增值,会议决定: (一)对于按持股比例向毅康科技提供的233,116,949.03元财务资助,公司与其他股东同步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展期至2026年12月20日,年化利率不低于4%。 (二)对于2025年应收毅康科技的财务资助利息,在毅康科技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减免的前提下,公司按持股比例减免1,000万元。 (三)对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全额担保,公司将持有的毅康科技24.9829%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额度不高于2.5亿元,期限为1年,并申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5亿元额度内,逐笔对实际发生的质押担保进行审批,实施股权质押担保后,公司逐步收回为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存量信用担保。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一)下午2:3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利息减免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05 债券代码:133759、133782 债券简称:24康佳01、24康佳02 133783、134294 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2日 B股股东应在2026年1月1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注:1.00代表提案1。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00起至1月28日下午2:3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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