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收到股东嘉兴时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兴橙投资方”)发送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兴橙投资方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2,915,700股。减持完成后,兴橙投资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94,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70%。兴橙投资方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7.5515%减少至6.9970%,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兴橙投资方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