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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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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5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9.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1.34%,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15.4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7,550万元,该融资为两笔业务,一笔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6个月,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一笔业务为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为5,100万元,期限6个月,泰达能源以不少于开证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7,55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简称“邮储银行”)申请融资3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天津润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润泰”)向邮储银行申请融资2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7,000万元,期限12个月。以上两笔融资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为泰达能源、泰达环保和天津润泰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237,000万元、227,000万元和1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泰达环保和天津润泰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224,630.65万元、149,630.66万元和19,9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232,180.65万元、179,630.66万元和46,950万元,泰达能源、泰达环保和天津润泰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4,819.35万元、47,369.34万元和63,0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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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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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1,891,374,911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总额为195,891.90万元,另以持有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泰达环保涉诉金额为3,221.53万元。
  4. 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润泰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8年7月5日
  (2)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11468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57,880.02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农林废弃物发电、供热、供汽的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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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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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天津润泰提供保证担保的余额为22,861.60万元,另天津润泰以持有文安润电环保有限公司50%股权、德州润电环保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和洛阳润电环保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分别为文安润电环保有限公司、德州润电环保有限公司和洛阳润电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天津润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一笔2,550万元,一笔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环保向邮储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以上统称为“被担保债务”。
  (2)担保金额:3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天津润泰向邮储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以上统称为“被担保债务”。
  (2)担保金额:2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天津润泰向华夏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7,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6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泰达能源、泰达环保和天津润泰分别就其融资担保事项向公司支付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190.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9.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1.34%。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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