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 公告编号:2026-002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金浦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62%变动为5.00%,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上海金浦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金浦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海通 股票代码:603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5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0楼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减少后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新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0楼 出资额:78840万元 营业期限:2016-03-07至2031-03-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UC9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减少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金浦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进行中。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未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73,27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减少至2,999,97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金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具体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郑齐华(签字) 日期:2026年1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