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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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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部分债权申报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0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部分债权申报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其他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公司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2024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至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了较高的交易风险。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累计涨幅达221.93%,累计涨停天数26天;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23日连续跌停1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达48.50%;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收盘,累计涨幅达28.25%。公司股价剧烈交替走势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形,非理性波动已积累较高交易风险,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面临重大损失。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在短期内较大涨幅后可能存在大幅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关于公司预重整部分债权申报及部分子公司债权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明确了预重整债权申报及调查的范围、时间、方式等相关事项。根据预重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摸清债务人财产状况,临时管理人决定,将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调查范围,现就此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贵州水利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
  在原公告载明的正平股份及13家子公司基础上,新增贵州水利作为本次预重整债权调查主体。对该新增主体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参照原公告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指引》”)参与债权申报及调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或参与债权调查的,不构成临时管理人及债务人对债权的确认)。
  前期已针对原范围主体完成债权申报或参与调查,且对本次新增主体无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就已申报债权重新申报或参与调查。
  二、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的时间及方式
  正平股份及贵州水利在内的14家子公司债权人请于2026年1月25日(含当日)前,根据《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或申请参与债权调查,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纸质邮寄”的形式,债权人须先通过上述网址申报债权,并在接到临时管理人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后,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工作地址。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的通知》《关于增加参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调查主体范围的通知》《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或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三、关于债权申报与债权调查的说明
  (一)若后续西宁中院裁定受理正平股份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行申报。如法院最终裁定对正平股份等相关公司进行重整,债权人可更新已提交材料对应的利息计算期限,无需重新申报债权。具体补充申报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届时管理人将根据更新后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查。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西宁中院裁定受理正平股份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
  (二)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因此,为确保广大债权人完整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及时行使权利,请广大债权人在预重整债权申报期内(即2026年1月25日前)尽早申报债权。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
  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2024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二)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四)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五)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
  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至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七)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了较高的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累计涨幅达221.93%,累计涨停天数26天;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23日连续跌停1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达48.50%;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收盘,累计涨幅达28.25%。公司股价剧烈交替走势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形,非理性波动已积累较高交易风险,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面临重大损失。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价在短期内较大涨幅后可能存在大幅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0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2起诉讼事项所处的阶段:均为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均为被告之一。
  ●涉案金额:公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借款合同纠纷2起,涉案金额合计132,037,200.5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因公司在借款期内未能按时偿还约定的本金及利息,青海银行对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
  二、本次新增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积极组织应诉工作,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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