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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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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
  3、 涉案的金额:二审判决,深圳市瀚瑞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德”)应向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支付行政处罚金93,000元及违约金23万元、业绩补偿款64,998,820.93元及利息。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次诉讼尚未执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林亿威”)原股东瀚瑞德注销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深圳市瀚瑞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2019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深圳市瀚瑞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并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0年2月1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根据管辖权属性,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7日重新立案,案号为(2020)粤0307民初11007号。
  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将原诉讼请求中被告向原告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业绩补偿金额变更为324,994,104.65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1年3月15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3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3民初3299号。
  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于 2022年9月1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3299号】,被告瀚瑞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英威腾支付行政处罚金93,000元及违约金23万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二审判决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273号】,判决如下:
  1、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2、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3、瀚瑞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英威腾支付64,998,820.93元及利息(利息从2022年1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4、驳回英威腾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于2018年、2019年度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投资普林亿威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由于本次诉讼尚未执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鉴于目前瀚瑞德无实际经营,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27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1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背景情况说明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驱动公司”)为推进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分别于2023年完成两轮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盛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7家外部投资者合计向驱动公司增资人民币2.15亿元,相关交易各方已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驱动公司引进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国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家外部投资者合计向驱动公司增资人民币3,001.36万元,相关交易各方已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前述两轮增资的外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均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出资。
  二、回购条款触发情况说明
  针对前述两轮增资事项,相关股权回购的安排,已在交易各方签署的《股东协议》中作出约定,具体如下:
  (1)回购触发事件:各方同意,自增资款支付之日起,如发生以下回购触发事件,投资者有权在回购事项触发后的两年内要求驱动公司回购投资者届时所持有驱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在2025年12月31日前投资者仍未能实现投资退出。
  (2)回购价格:各方同意,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投资者要求驱动公司回购股权的,回购价格为投资者支付的全部增资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协议》约定的回购触发条件满足,部分投资者已向驱动公司发出书面函件提出按协议履约的相关意向或要求。
  三、当前进展及后续安排
  为保障驱动公司业务持续稳定运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针对以上回购事项,驱动公司与相关投资者积极开展协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协商工作仍在推进中。
  四、风险提示
  以上回购事项的协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回购事项可能对驱动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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