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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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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近期公司及子公司间发生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9,560.93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了19,560.93万元担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66,630.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4.17%。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3,425.57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3,205.11万元,以上担保均属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范围,不涉及对外担保范畴。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风险提示:本次新增担保包括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一)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近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子公司隆基森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金额995.7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投资”)之子公司特隆新能源(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隆唐山”)、隆森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森唐山”)、宿迁市越茂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越茂”)的融资租赁分别提供担保金额6,838.21万元、1,291.30万元、10,435.73万元,具体担保期限以保函、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森特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意以下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预计为担保对象一一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控股子公司不超过8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预计额度中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预计事项授权期限自该额度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会对新额度批准之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相关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66,630.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4.17%。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3,425.57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3,205.11万元,以上担保均属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范围。公司及子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31,039.90万元,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35,590.78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其中,近期根据经营需要,子公司特隆唐山以应收账款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8,060.49万元;子公司森特投资以持有特隆唐山100%股权质押为特隆唐山提供最高额3,150.00万元担保,该事项已经内部程序审核通过;子公司隆森唐山以应收账款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22.11万元;子公司森特投资以持有隆森唐山100%股权质押为隆森唐山提供最高额810.00万元担保,该事项已经内部程序审核通过;子公司宿迁越茂以应收账款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3,044.66万元;子公司森特投资以持有宿迁越茂100%股权质押为宿迁越茂提供最高额3,550.00万元担保,该事项已经内部程序审核通过。特隆唐山、隆森唐山、宿迁越茂以应收账款质押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抵押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不涉及上市公司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续表:
  单位:万元
  ■
  注1: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森特众诚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担保。
  注2:广州工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与广州万宝家电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公司,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60%股权,广州万宝家电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40%股权,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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