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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公告》。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号),公司于2024年2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166,300股,发行价格为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8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00020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拟投入金额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所致。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9,661,560.50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表所列账户余额中,包括公司用于现金管理而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的全面稳步推进,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为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2024年10月新增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积极按照计划进度与客户、供应商等合作方等积极洽谈并履行相关流程,公司在资金支出的决策和实施上更加谨慎,以确保设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为了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度有所延缓。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为控制募投项目风险,在投资过程中谨慎投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基于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及公司战略等综合因素考虑,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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