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许菊萍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章磊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磊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