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孙立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窦波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禹吉、张瑞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