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13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6亿元(货币单位若未特别标注币种,则为人民币)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2025年12月30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东营”)为公司,公司为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赛轮集团 ■ (二)赛轮香港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集团 3、保证人:赛轮东营 4、担保金额:不超过11.50亿元 5、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保证合同二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香港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11.50亿元 5、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集团、赛轮香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赛轮集团、赛轮香港目前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73.24亿元(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21.2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0%、62.12%。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公司未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