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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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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对本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拟发生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接受劳务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年(2025年)发生金额为2025年全年预计发生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说明:
  (1)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数据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2)上述表格中中国一汽及其子公司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数据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产品、劳务是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网络,采取统订分购形式,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额的关联交易。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3年4月9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该协议条款自动延长,其协议范围涵盖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下属企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发出通知,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胡汉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围绕公司五年战略规划总目标,以及股东方提出的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客户产量、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降价及降本增效措施等前提条件,编制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市场分析,并结合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2026年投资计划总额预计为60,901万元。
  ■
  特别提示:上述投资计划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按期实施完成还受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6年度实物资产处置预算清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与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与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
  本议案已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卢志高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关于2026年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额度授权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了必要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业务,母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小于应收票据与银行存款余额的合计金额,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详见“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投资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二)投资金额
  结合公司资金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认购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
  (四)投资方式
  公司购买产品的品种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风险低、期限短、流动性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购买结构性存款。
  (二)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三)公司将安排专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富维股份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1日
  至2026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及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2项议案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第3项议案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送达。电子邮件发送至qiangw@faway.com,联系电话:0431-85772860。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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