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9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孙海龙先生 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整至7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由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孙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海龙,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瑞萨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芯片设计工程师;旺宏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芯片设计工程师;意法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华亚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产品经理;中国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经理;Tallwood Venture Capital投资总监。现任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海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9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于馥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于馥铭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于馥铭先生的辞任自2025年12月29日起生效。辞任后,于馥铭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娟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馥铭先生关于董事会秘书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馥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于馥铭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娟娟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娟娟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电子邮箱:hwdz99@hwdz.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李娟娟,女,1987年出生,200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会计;吉林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总监;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部高级投资经理、资本市场部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娟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9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公司董事于胜东先生、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徐克哲先生、孙军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同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部控制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海龙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由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孙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孙海龙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孙海龙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胜东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娟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娟娟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9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与《中国证券报》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6年2月28日到期,自2026年3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通过《中国证券报》进行信息披露刊登业务;公司与《证券日报》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将不再通过《证券日报》进行信息披露刊登业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将于2026年1月1日变更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于2026年3月1日变更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9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于馥铭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军、张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9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4日 至202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2日和2026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2026年1月13日下午16时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馥铭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132013 (二)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