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11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在张纳沙董事长、邓舸董事、李明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余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数字化运营费用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智算资源池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 同意委派周科先生担任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自其担任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之日起,闵志锋先生不再担任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 同意委派廖梦颖女士担任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