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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5-069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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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2,082.1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22条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经保荐人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号)的核准,春秋航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2,086,0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65元。扣除各项交易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2,037,999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1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9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 ■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82.1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0.70%。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22条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鉴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须经保荐人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1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证券登记费。根据2022年3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免收注册地在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深圳市等地区的存量及新增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2022年登记结算费用,包括证券登记费、分红派息手续费(含派息兑付)、赎回回售手续费、网络投票服务费、信息查询服务费”,因此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证券登记费后续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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