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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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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9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武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武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武超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详见下文)。武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职工民主选举机构选举产生。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及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选举武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武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武超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武 超: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港口)锦州有限公司筹备处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总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煤电一体化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副总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华润电力华北大区沧州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9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房产的议案》。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6号,建筑面积为7455.87平方米的房产出租给沈阳市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在公司2021年末取得该项房产产权前,信访局已在使用该处房产,公司自获得该处房产产权后与信访局一直协商有关租期租金事宜,近期达成一致,本次以2022年1月1日为起租时点,租金按每年520元/平方米,年租金为3,877,052.40元,2022至2025年租金合计为15,508,209.60元,加之2026年全年租金,预计金额总计为19,385,262.00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市信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100001583746P 类型:机关单位 负责人:赵峰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6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6号,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10层(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7455.87平方米。上述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于2021年年末以资抵债形式获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上述交易拟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市信访局 (1)甲方同意将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6号,建筑面积为7455.87平方米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甲方保证对上述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且上述房产无抵押行为,权属清晰,无产权等方面纠纷。 (2)租赁期限:2022年1月1日至政府回购之日止。 (3)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租赁价格约定如下:按520元/平方米/年标准执行。协议签订后,每2年双方对租赁价格重新定价。如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确认。 (4)年租金金额3,877,052.40元。具体税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5)付款方式:2022-2025年租金总金额为15,508,209.60元,甲方同意乙方按下面方式分期支付该部分租金。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62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310万元;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310万元;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3,108,209.60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每年租金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获取的租赁收益预计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租赁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9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郑运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出租房产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出租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8)。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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