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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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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6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饶怡。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2人,代表股份1,781,636,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0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259,701,1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15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8人,代表股份521,935,5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91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9人,代表股份78,318,8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2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6人,代表股份78,223,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21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59,396,323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17%;反对21,767,362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8%;弃权473,1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808,285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反对706,6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弃权121,9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807,285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反对706,6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弃权122,9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53,797,276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74%;反对27,718,309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8%;弃权121,2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775,285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731,4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130,1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705,985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8%;反对769,4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61,4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复梁、向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6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改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了改革,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成员贾飒飒女士(监事会主席)、谢咏女士(监事)、沈青峰先生(职工监事)在公司监事会担任的职务相应解除。其中,贾飒飒女士、谢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沈青峰先生继续在子公司任职。本次监事会改革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飒飒女士、谢咏女士、沈青峰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并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 贾飒飒女士、谢咏女士、沈青峰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贾飒飒女士、谢咏女士、沈青峰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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