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了2个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注册证的产品均为复合质控品,以样本测量程序对质控品进行测定,将测定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或与参考值(参考范围)比较,判断结果是否满足要求,以此确保公司电化学发光检测系统的安全、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105个电化学发光配套检测试剂注册证。上述产品注册证的取得,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的产品品种,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免疫诊断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注册证的取得仅代表公司相关产品获得国内市场准入资格,产品上市后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求知东路8号普门科技总部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路曼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邱亮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为普通决议议案,每个子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志刚、李紫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