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5-03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单宇先生 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单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召开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03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 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晓丹、陈恩智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监事职务自动免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及监事唐海均女士、苏纪兰女士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原定任期为2014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22日,监事唐海均女士原定任期为2007年12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监事苏纪兰女士原定任期为2007年12月14日至2026年5月22日。本次监事职务免除后,郑泽辉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唐海均女士、苏纪兰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泽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唐海均女士、苏纪兰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别持股57,369.3股、36,716.35股。上述监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对郑泽辉先生、唐海均女士、苏纪兰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将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董事席位。 2025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工会通知,公司职工以民主选举方式选举张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据此,张平先生在董事会中的职务由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平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张平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2月至2002年1月历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固体车间主任、生产主管、生产部经理等职务,2002年1月至2021年11月担任赛诺菲中国工业事务部中国区负责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担任杭州万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全球工业事务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张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在公司5%以上股东处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