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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25-070 |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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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梵宇”)的通知,建发梵宇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共计161,779,19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9367%)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公司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与建发梵宇签署了《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任伟、尹宝茹、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拟向建发梵宇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161,779,19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9367%。同时,任伟承诺自交割日起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除其拟转让股份之外的10,238,09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85%)所对应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的表决权。上述放弃权利的效力及于因送股、转增股、配股等变更而作出相应调整的股份,放弃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算的36个月内。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相关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建发梵宇转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相关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 注: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任伟放弃10,238,094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0085%)所对应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的表决权。上述放弃权利的效力及于因送股、转增股、配股等变更而作出相应调整的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建发梵宇直接持有公司161,779,19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9367%,可支配公司15.9367%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建发梵宇,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建发梵宇基本情况如下: ■ (二)建发梵宇的股权控制关系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建发梵宇持有的股份在18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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