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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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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7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控股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有限”)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由蓝丰有限的原股东之一沅江比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德化工”)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及蓝丰有限其他原有股东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资本”)、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拟放弃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丰有限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13,300万元,公司持有蓝丰有限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76.92%变更为75.19%,蓝丰有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署了《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蓝丰有限基本信息 ■ 2、蓝丰有限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12月31日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蓝丰有限增资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出资比例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蓝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7,079.49万元。综合考虑蓝丰有限未来的行业竞争能力、后续发展规划及前次估值等因素,经友好协商,比德化工本次增资金额为3,000万元,其中300万计入注册资本,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蓝丰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13,300万元,比德化工持有其6.02%的股权。本次对蓝丰有限增资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协商一致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沅江比德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一: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三: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其他原股东”或“乙方”) 丙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二)甲方的增资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各方同意,比德化工以3,000万元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剩余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300万元,增资后比德化工持有蓝丰有限6.02%的股权。 2、各方同意,比德化工应于蓝丰生化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增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以现金方式支付至蓝丰有限账户。 3、比德化工本次增资后,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蓝丰有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以及本次增资前蓝丰有限持续经营形成的净资产,均由比德化工和蓝丰有限其他原股东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三)变更登记手续 1、其他原股东及蓝丰有限承诺,自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增资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变更登记、新股东的登记、公司章程的备案)以及营业执照的更新。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迟的时间不包括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蓝丰有限承担。 2、如果其他原股东、蓝丰有限未按本条约定按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比德化工有权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六、本次放弃增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助于补充蓝丰有限的营运资金,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其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经营规划等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完成后,蓝丰有限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13,300万元,公司持有蓝丰有限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76.92%变更为75.19%,蓝丰有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未来归属于母公司权益将按照股权比例相应调整。 七、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本次增资扩股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7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2月1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有限”)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由沅江比德化工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拟放弃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蓝丰有限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76.92%变更为75.19%,蓝丰有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2025年12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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