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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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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拟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13名持有人对应的2,926,900股公司股份予以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19,815,388股变更为1,016,888,488股,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1,019,815,388元变更为1,016,888,488元。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2、申报期间:2025年12月16日起45天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电子邮件申报(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4、联系人:证券组 5、电话:021-39288106 6、E-mail:ir@deppon.com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谊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振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振辉先生简历如下:王振辉,男,1975年出生,于1998年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并于2016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中国国籍。王振辉先生于2010年4月加入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东集团),并在京东集团担任多个重要职位。2010年4月至2016年5月,王振辉先生曾于京东集团分别担任华北区域分公司总经理、京东集团仓储部副总裁及京东智能硬件总裁;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担任京东集团运营体系负责人。王振辉先生于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京东物流首席执行官;自2024年回到京东集团负责创新业务的发展。加入京东集团前,王振辉先生于1999年12月至2010年4月担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992(港币柜台)及80992(人民币柜台);美国预托证券代号:LNVGY)中国区销售商务部总经理,并曾任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2183)商务运营中心总监兼其子公司宇商网总经理。于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王振辉先生担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2015)的首席执行官及联合总裁,并于2021年7月至2024年12月担任荣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现为至源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股份代号:990)的非执行董事。此外,于2016年9月,王振辉先生当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于2018年7月被评为北京市首批正高级经济师之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王雁丰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毕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毕成先生简历如下:刘毕成,男,1981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毕成先生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先后任公司区域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位;2015年6月至8月任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副总监;2015年9月至12月任罗计物流公司运营管理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25年1月先后任公司大区总经理、高级总监、事业部总裁、收入管理中心总裁、客户与产品管理中心总裁、华南本部高级副总裁等职位;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运营部团队负责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陈谊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为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1相关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宏俊、喻坤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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