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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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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7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一)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宁波国沛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剂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剂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4号)。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3、本次担保前后担保余额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仲章明
  3、成立日期:1997年8月19日
  4、注册资本:128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公山区域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润滑油销售;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宁波国沛100%股权。
  8、经查询,宁波国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宁波国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74%,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金额: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壹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
  2022年2月,宁波国沛以其持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陶春风、浙江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关联方”)诉讼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800万元。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交易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交易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4号)。
  截至目前,宁波国沛为关联方诉讼提供的担保已解除,宁波国沛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已解除查封,宁波国沛对关联方诉讼已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1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以上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宁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7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黄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黄宇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黄宇持有公司股份45,816,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日,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黄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黄宇先生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1%。本次减持股份后,黄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16,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黄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宇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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