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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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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2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40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10.1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前述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 注1:截至2025年12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9,150.12万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3.93万元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扣除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4,108.65万元; 注3:截至2025年12月11日,“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00.00万元; 注4:由于“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结项后节余并投入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故此处未进行合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及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5)。 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9、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二、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预计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相关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四、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处理。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队的升级,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终止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但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终止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的后续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黄富元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其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终止,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关联董事陆磊先生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其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非法人组织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非法人组织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4日17:00送达,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5、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苏尼尔 2、联系电话:010-80474952 3、传真:010-64477601 4、邮箱:fujirui@fjroe.com 5、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6、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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