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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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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上市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上市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2025年6月11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相关申请资料。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4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更新申请资料。该相关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66/documents/sehk25121400415.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66/documents/sehk25121400416.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的180名激励对象中,28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对应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2,992份,剩余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3,248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对应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992股,剩余不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23,248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3,248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3,248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曾杨清
  联系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真号码:020-82210929
  邮政编码:510730
  邮箱:stock@delton.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4,994,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6.949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937,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3.03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30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3.96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58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687,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2.980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687,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2.9804%。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95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7,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5%;反对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5%。
  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978,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20,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5%;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蓉律师、祖岳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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