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5-037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电科网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一年(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无异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请见2025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见2025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鑫先生、魏敏女士、汪再军先生、王运兵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请见2025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鑫先生、魏敏女士、汪再军先生、王运兵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请见2025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请见2025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5-038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以在一年内(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循环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14号《关于核准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436,67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9.4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2,692,809,990.40元,扣除发行费用30,478,275.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2,331,71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8日到位,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北京网安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投入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时产生的利息。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北京网安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662,331,715.06元及在公司账户暂时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对北京网安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9,997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4,230.29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中天运[2017]核字第90050号)。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14,000万元,已归还。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2,420万元,已归还。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4月19日,该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4月18日,该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8,000万元,已归还。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0,017.3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积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20,236.02万元(包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购买结构性存款8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451.82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所购买产品的品种通常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能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的额度及期限
  北京网安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上述额度可以在一年内(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循环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北京网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信息披露
  北京网安在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标的的名称、额度等。
  五、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授权北京网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察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
  八、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说明
  作为电科网安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电科网安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电科网安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一年(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5-039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4、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朋,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吴显学,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
  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职国际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
  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天职国际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5-040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具体为: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调增至18,000万元;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调增至19,5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初预计2025年度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52,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25,000万元;向中国网安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6,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8,000万元,租赁的交易总金额为825万元;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8,00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为10,000万元,租赁的交易总金额为335万元。合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0,16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由于年度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较年初产生了差异。为保障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进行,公司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陈鑫先生、魏敏女士、汪再军先生、王运兵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情况如下表:
  ■
  本次预计2025年度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金额调增10,000万元,向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金额调增9,500万元,合计调增19,500万元,以上金额未达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成立,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国电科拥有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7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拥有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持续多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等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主要分别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标准产品买卖,主要采取招标方式或三家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供给方,采购方在市场建议成交价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策略决策、价格谈判确定最终价格,最终价格维持在市场报价范围以内;
  2、定制化产品买卖和技术服务的交易,参照市场定价模式确定价格,即通过采购方招标、供给方通过成本估算、利润测算后通过投标价格策略拟定、价格谈判确定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包括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在内的单位需求水平较高,满足其需求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向该类客户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5-041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预计与如下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所),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安)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研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
  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25年1-11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2、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担保等金融服务,有效期三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公司预计2026年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34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贷款利率范围: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公司上述1、2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并经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鑫先生、魏敏女士、汪再军先生、王运兵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在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控股股东中国网安及其他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公司预计2026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人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时采用简化披露的方式,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其他关联人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6年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34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贷款利率范围: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三)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经审计)
  1、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常存款余额为130,027.98万元,取得利息收入1,177.46万元,授信额为31,4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成立,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电子装备、软件、基础元器件和功能材料的研制、生产及保障服务。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国电科拥有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7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拥有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持续多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
  2、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中国电科根据国家总体安全战略需要,以中国电科三十所为核心,汇聚内部资源重点打造的网络安全子集团。中国网安积极围绕“军工网络安全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科技力量”三大定位,以“捍卫国家网络安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为使命,布局三大重点业务板块,推动密码技术和产品在万物数联时代广泛应用,提升信息技术产品核心基础能力,并加大从“设备提供”到“能力提供”的服务化拓展。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成立于1964年,住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6号,举办单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信息安全和保密,通信网络和信息系统领域的装备研制、工程建设和信息服务。
  4、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登记注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 1、3-8层,注册资本为580,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67H211000001。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网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三十所为中国网安控制的下属单位;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等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主要分别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标准产品买卖,主要采取招标方式或三家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供给方,采购方在市场建议成交价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策略决策、价格谈判确定最终价格,最终价格维持在市场报价范围以内;
  2、定制化产品买卖和技术服务的交易,参照市场定价模式确定价格,即通过采购方招标、供给方通过成本估算、利润测算后通过投标价格策略拟定、价格谈判确定价格;
  3、租赁及委托建设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条款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在获得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包括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在内的单位需求水平较高,满足其需求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向该类客户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以购销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高度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公司通过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协议》框架下的相关关联交易,拓宽了融资渠道,增加了融资方式,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此外,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就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的业务资质,相关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订了有关风险处置预案,可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5-042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2日,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1)至(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2)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梅
  电话:028-62386169
  5、会议费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8”,投票简称为“电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类别: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