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1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璐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中第1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修订后的内部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12月13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12月13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12月13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2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8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0人。 (7)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7,281.4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684.46万元 (8)上年度审计客户家数为73,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193.4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明,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舜豪,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珮,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个。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6万元,共计158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3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2025年12月26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皓宸医疗证券部并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的,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皓宸医疗证券部 3、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4、联系方式: 电话:0432-64602099 邮箱:kangchao@wholeshinemedical.com 联系人:康超、姚恒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皓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