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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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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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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交银科技”,场内扩位简称为“沪深港科技50ETF交银”。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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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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