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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7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朱敏董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林昱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与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已选举朱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朱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徐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任期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钟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张钟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名下持有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三木誉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办公房地产以现金方式出售给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2,410.68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交易标的转让价款确定为2,410.68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钟林先生简历如下:
  张钟林,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土地估价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闽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闽东远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主任会计师,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钟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辞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徐青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徐青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徐青女士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辞职后,徐青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徐青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青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徐青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徐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青女士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公司董事会对徐青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林怡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林怡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林怡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怡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林怡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怡峰先生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公司董事会对林怡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一)补选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钟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钟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选举职工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审议,选举江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1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滨江”)拟将名下持有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三木誉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办公房地产(评估价值2,410.68万元)出售给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利集团”), 本次交易价格为2,410.68万元,系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确定。
  2、公司总裁林向辉先生同时担任国利集团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双方将根据资产交易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木滨江拟将名下持有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三木誉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办公房地产以现金方式出售给国利集团。根据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2,410.68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交易标的转让价款确定为2,410.68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关联关系
  公司总裁林向辉先生同时担任国利集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国利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资产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24236510B;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法定代表人:林向辉;
  (五)注册资本:15,1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00年12月8日;
  (七)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0层(自贸试验区内);
  (八)经营范围:接受政府委托土地前期收储、开发、转让业务;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际贸易、货运代理、仓储业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及会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福州市马尾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十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1,001,489.52元,负债总额226,447,134.28元,净资产444,554,355.24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9,888,945.35元,净利润 -16,184,454.69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99,705,992.89元,负债总额265,479,793.27元,净资产434,226,199.62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344,022.75元,净利润-10,351,032.79元。
  国利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三木誊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办公房地产,坐落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位于三木誊海大厦第2-4、6-7、11、16层,建筑面积3,765.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土地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所有权期限2015年10月10日起2065年10月9日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参考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三木誊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闽正房估字[2025]11027号】。该资产评估报告价值时点为2025年11月25日,估价方法为比较法,评估的市场价值为2410.68万元。
  其他具体的评估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专业机构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交易标的评估价值为2,410.68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标的转让价款确定为2,410.68万元,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签订的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出卖人: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买受人:福州保税港国利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支路1号三木誊海大厦(三木中心)共计75套办公房地产,位于楼幢(总层数1#楼11层,2、3#楼17层)的第2-4、6-7、11、16层;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权属人为三木滨江。
  (三)交易金额:2,410.68万元;
  (四)付款方式:商业贷款;
  (五)支付期限:一次性付款;
  (六)合同的生效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交易标的交付状态、交付时间:双方定于产权证书办理转移之后,正式交付。
  七、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其他情况,本次交易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资产流动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房产定价按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闽正房估字[2025]11027号】为依据,并经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交易金额2,410.68万元,出售该资产需预征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金约34.28万元,预计可为公司直接带来现金流入2,376.40万元,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账面价值约为4,306.06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约-1,929.66万元,以上影响金额最终以实际缴纳税金及年度审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国利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2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4、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江信建、李家祥
  电话:0591-38170632、83341508 传真:0591-38173315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目前人数不满7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审议,选举江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江晓华先生与公司2025年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任期自2025年12月9日当选职工董事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上述1名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江晓华简历
  江晓华,男,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8年加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监察部部长及第八至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三木集团第一党支部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审计总监、风控总监(兼)。
  截至本公告日,江晓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3,500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世茂置业”)所持有的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268号南平云澜59套住宅、8间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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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69,65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90,65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9,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5-40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公司本次计划担保额度为193,000万元(调剂后),目前实际已使用138,535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3,5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0,96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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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46,551.957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五)法定代表人:林昱;
  (六)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17,164,864.73元,负债总额7,062,000,912.58元,净资产1,455,163,952.15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0,480,839,156.77元,净利润-514,486,927.12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328,714,827.11元,负债总额7,015,644,345.14元,净资产1,313,070,481.97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608,979,663.29元,净利润-142,093,470.18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3,500万元敞口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平世茂置业所持有的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268号南平云澜59套住宅、8间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上述协议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5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5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12,153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1,77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22,9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5.80%。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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