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医药公司”)100%股权。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交所”)提交了省医药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挂牌申请,由台交所组织实施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临2025-47号”、“临2025-68号”公告。 2025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台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根据《委托转让服务协议》、《竞买及承诺》和《网络竞价交易须知》的规定,确认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医药”)为本次产权交易受让方。台交所已收到广州医药交纳的“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保证金共计人民币8,600万元整。 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zjpse.com)公示,本次省医药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成交价格为50,050万元。公司拟于近期与相关方按《通知函》有关要求及相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此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