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先生,高管张洪文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先生,高管张洪文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孟岩先生、牟科向先生、梁元强先生、杨庆女士及翟雄鹰先生,高管张洪文先生、窦天明先生、岳小奇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股东签署的《股份减持情况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2)以上两表格中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董事牟科向先生因误操作导致实际减持数量超出原减持计划1,700股,牟科向先生本次误操作后立即向公司报告,表示将严格管理股票账户,审慎操作,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其他股东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