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交所重组委”)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19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上交所重组委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结合上交所重组委审核通过本次交易等实际情况,公司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并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相较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上会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与格式,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