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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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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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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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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发来的《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8日收盘,先进制造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基金的持股比例由7.98%下降至6.9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先进制造基金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京津冀基金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截至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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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告中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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